来源:办公室 时间:2023-04-04 点击量:4205 次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2〕16号)精神,经校长室批准,现将我校2022年劳动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2022年4月5日(星期三)放假,共1天,当天晚自习不上,2023年4月6日(星期四)正常上班上课。
请各部门、各班级妥善安排本单位工作,加强安全教育,自觉遵守所在地清明节祭扫等各项规定,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节日假期。